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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 2018, Vol. 14 ›› Issue (2): 210-217.doi: 10.12006/j.issn.1673-1719.2017.169
刘硕1,2(), 张宇丞3, 李玉娥1,2(), 马欣1,2
Shuo LIU1,2(), Yu-Cheng ZHANG3, Yu-E LI1,2(), Xin MA1,2
摘要:
适应气候变化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谈判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后如何落实适应议题实施细则成为关注焦点。发达国家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为理由,施压中国等发展中大国出资全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发展中国家内部对适应气候变化受害方和出资方的划分存在较大分歧,造成适应议题下发展中国家集团难以形成合力,《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进展缓慢。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作为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重要的气候变化领域合作形式,能否通过寻找发展中国家契合点,依据合理机制,对适应谈判发挥一定作用,须及早进行利弊分析及顶层设计。文章通过分析美欧日对外援助的机制、梳理非洲小岛国等主要发展中国家集团在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方面的需求、总结以往中国适应项目对外援助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与适应谈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区分适应援助和减缓援助、避免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属性被误读等问题,为争取广阔外交利益、合理构建南南合作机制提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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