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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 2017, Vol. 13 ›› Issue (3): 292-298.doi: 10.12006/j.issn.1673-1719.201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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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香1,黄磊1,袁佳双2
Zhang Yongxiang1,Huang Lei1,Yuan Jiashuang2
1 National Climate Center,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Beijing 100081, China;
2 Department of Science & Technology and Climate Change,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Beijing 100081, China
摘要:
增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前提条件,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谈判进程中,能力建设部分一直进展缓慢。自缔约方第7次会(COP7)上确定了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框架后,能力建设的机制建设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COP21)上,缔约方一致通过了《巴黎协定》。《巴黎协定》首次授权通过执行附属机构(SBI)建立巴黎能力建设委员会(PCCB)。该委员会将全面协调对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的支持,同时监管2016—2020年的能力建设工作计划,全面系统地促进和增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活动。另外,《巴黎协定》还同意建立透明度能力建设倡议(CBIT)用以增强2020年前后的机制和技术能力。随后,全球环境基金(GEF)为该倡议成立了CBIT信托基金。至此,公约下能力建设议题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国际机制。未来议题的谈判将走向务实与细节。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迈向一个新阶段,中国在能力建设议题的谈判上也应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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