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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
王敏, 杨儒浦, 李丽平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2024, 20 (2): 242-252.   DOI: 10.12006/j.issn.1673-1719.2024.015
摘要   (218 HTML11 PDF(pc) (1634KB)(295)  

中国强调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并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的目标。因此,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文中在解析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内涵的基础上,研究构建了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2个。同时,选择北京市、重庆市、唐山市和西宁市分别代表服务型、综合型、工业型和生态优先型城市,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研究。结果表明,文中构建的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果有现实意义。建议将该指标体系作为国家推进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及城市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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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
正文中引用本图/表的段落
本文确定的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2个(表1)。一级指标充分衔接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度的内涵,分为目标协同度、路径协同度和管理协同度。目标协同度下主要反映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效果及改善程度;路径协同度下主要反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工作进展,分为能源清洁、产业绿色、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和治理优化等;管理协同度下重点考虑制度创新和技术支撑。三级指标选取时充分吸纳现有工作基础及有关规划或方案中提出的目标,确保所选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同时补充设定针对性更强的评价指标,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创新、能力建设等指标。确定指标权重时,首先由多个相关领域专家打分并计算平均值,之后采用层次分析(AHP)法[13-14]确定各项指标权重,直至通过一致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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