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 2005, Vol. 01 ›› Issue (01): 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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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几点思考

王礼茂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收稿日期:2004-12-28 修回日期:2005-03-24 出版日期:2005-05-31 发布日期:2005-05-31
  • 通讯作者: 王礼茂

Consideration of China Coping with Negotiations for Global Climate Change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Received:2004-12-28 Revised:2005-03-24 Online:2005-05-31 Published:2005-05-31

摘要: 通过中国和欧盟内部可以增加排放的中等发达国家在人均能源消费、人均CO2排放和人均GDP以及人文发展指标的对比,可以看出中国远低于欧盟5个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中国提出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之后承担减排义务是有根据的,中国要求获得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温室气体排放空间,以满足国民基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合理的。中国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之前,可以考虑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保持CO2排放强度不增加。

关键词: 温室气体, 气候谈判, 对策, 排放强度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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